圍繞XRP的辯論以及它的銷售是否屬於證券的問題,得益於著名律師和加密貨幣愛好者比爾·摩根的見解,這一問題取得了重大進展。最近,摩根在Twitter上發表言論,對此事進行了更透徹的解釋。他的觀點是,人們對此問題存在很多困惑,而他將解決這個問題。
一切始於摩根聽說證交所前主任約翰·瑞德·斯塔克表示,監督Coinbase-SEC案的法官完全不同意托雷斯法官的判決,即XRP的二級銷售不能被視為投資合約或未註冊證券。
我預料到了這個論點。我承認這是一個好觀點。但我尊敬地大致不同意。托雷斯法官指出,二級銷售問題並未適當地提交給法庭。
摩根直截了當地反駁了斯塔克的觀點。他表示這一聲明是完全錯誤的,並補充說托雷斯並未做出這樣的裁定,即XRP的二級市場銷售不能被視為投資合約,那麼法伊拉將反對什麼呢?
法律專家馬克·法格爾對摩根提出質疑,稱很難想像通過交易所進行的任何代幣銷售如何能滿足托雷斯的豪伊標準。
摩根回應說,他對法格爾的看法表示尊敬但不同意。他解釋道,托雷斯的推理是基於具體的Ripple程序化銷售,因為這是SEC提交給她考慮的三個類別之一。
摩根繼續說,根據她面前的具體情況,托雷斯發現程序化銷售並不是投資合約。其中一個重要的具體事實是Ripple向二級市場投資者推廣XRP。
他承認,托雷斯確實發現了Ripple向機構投資者推廣XRP的證據,但沒有更廣泛推廣的證據。這種情況不能隨意應用於Solana等其他加密貨幣。
豪伊測試是具體事實測試,因此,為什麼托雷斯對程序化XRP銷售的結論意味著在交易所上的其他加密貨幣二級市場銷售永遠不是投資合約呢?
他簡單地回答說:“答案是不是這樣。”
托雷斯對Ripple推廣的結論是基於無爭議的證據。在摩根看來,沒有明顯的事實錯誤,SEC的上訴前景相當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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